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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第二十一章

        无论是余元还是李丽梅,她们聊起首都,整个人都变了一个样。她们的眼球开始微张,腰背打直,声音上扬,一种夸夸其谈的自信随着“首都”这个词汇蓬□□来。

        “首都是个好地方。”余元告诉夏夏,首都是最前线、最发达、最新潮的地方,所有读书的孩子做梦都想考到首都的大学去。她坐在椅子上,唾沫横飞得向夏夏描绘她所看到的首都一切。

        她说,在首都能赚到数不尽的钱。金子当做地砖,银子做成餐具,用来洗脸的不再是水,而是白花花的钞票,躺下去睡觉的不是床,而是二十万一平还在上涨的房价。

        她说,在首都只要努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你想跑,就跑,想跳,就跳,你想在大街上唱歌,就在大街上唱歌。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拦你成为你想成为的人,在那里不存在压迫,不存在排斥,不存在后门,一切都是公开、公平、公正的。

        她说,在首都哪怕是一个普通人都可以享受到更好的资源、接触到更好的人,提高自己的眼界。数不尽的音乐会、看不完的演出表演,世界上最好的医院随时为你服务,世界上最好的教育将投入到你孩子的身上。

        在那里,有能力就能寻得自己的立足之地。所有年轻的女孩都有机会成为人上人。数不尽的新鲜事物,数不尽的丰富生活,世界上最好的、最奢华的、最珍贵的一切都会在首都,也只会在首都。

        后厨端上来薯条和其他炸物,还有两杯碳酸饮料。夏夏闻到里面传来一股油脂的香气,她嗅了嗅,不自觉地拿起一根薯条往嘴里塞。她想到木棉镇有个鸡场,想到打零工的女孩们抱怨肉鸡和蛋鸡的不同饲料。大约两秒钟之后,夏夏已经把口腔里的薯条咽下去,余元高声又尽兴地谈着,倒是和打鸣的鸡相似。

        夏夏觉得她去过。

        似乎能把书读好的女孩都有一些共同点:她们都向往着首都。

        李丽梅是去过首都。她去时叫锣鼓喧天,回时叫衣锦还乡。越是和这些读过书的人接触,夏夏便越能清晰地回忆起自己的小学。她恍惚之间,有种错觉,自毕业后进入工厂的时光,枯燥而乏味,只有她的小学能给她带来反复咀嚼的故事。

        “余元,你去过首都吗?”

        “没去过。”余元泄了气地说道:“我在电视里见过。”

        夏夏没笑,她微妙地意识到自己打断了一种倾诉欲。为了提起话题,她不得不问了一个自己感兴趣却一直不知道的事情,李丽梅很少具体地和她聊起这个话题:

        关于男人。

        “首都真的有男人,也有女人吗?”

        余元浑身哆嗦,她昂起头用一种十分轻蔑的语气谈到了首都的男人。她的语气有点像旧时代种马小说中“一夜七次”的滋味,先贬低了男人本身,形容他们是泥巴,是污秽,是暴力的根源,是女人在旧时代一切不幸的存在。其次,她反复强调了男人天生不如女人,说他们数学差,学习不好,一辈子只要能干苦力就足够了。最后,她说到了男人最重要,也最应该做的事情:对女性本身的补偿。

        “首都是一线,是先锋。男人过了上千年压迫女人的日子,难道让女人同样压迫他们千年不是应该的吗?”余元道:“他们不需要读书,除了少部分男科医生、男矿工,其余都该让女人来做。男人统一分配给女人,再由女人为他们选择职业,选择住所,选择是否保留精子和生殖器……要知道阉割掉的男人,寿命更长,能够做的事情却一点也不必没阉割的男人差。”

        随着最大的那只炸鸡端上来,余元一边吃,一边给夏夏描绘首都斗士们正在争取的世界。从出生的那一刻开始,所有男人就要接受“男德”的洗礼。这些男德教会他们要对女人顺从,无论是哪一个女人,只要是女人天然就比男人更加高贵。在这个没有家庭概念的时代,余元费力地解释了一下什么是“冠姓权”。

        “女人也要享有对孩子命名的权利。”余元道:“这是墙出现之前,我们的先辈都没有做到的事情。而到了我们这一代人,在女人世界,冠姓权属于女人。我就和我妈一个姓氏。”

        夏夏抱着鸡腿啃,她用手捏着两根鸡腿,左边一口,右边一口,吃得满嘴流油,唇上的绒毛都覆盖着一层油光,“我妈姓夏?”

        余元道:“这得问你自己的妈妈。”

        “我没有妈妈。”夏夏咕咚咕咚喝着饮料,将里面的冰块搅拌搅拌,“我是工厂的女儿。”

        “那你应该和工厂一个姓氏。”

        夏夏排了一下,觉得“自夏”“自由夏”“自由忠夏”和“自由忠实夏”都不是很好听,遂放弃了余元这个愚蠢的提议。她吃完了自己那一份,发现余元激情四射,一个人就和空气产生了剧烈的火花,悄悄地多拿了一根鸡腿啃。她噗嗤噗嗤地吃鸡腿,余元吭哧吭哧地说男人。

        她说得满头大汗,发现自己盘子里只留下两个小得可怜的小鸡翅,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

        “你还说你不饿。”

        “这太好吃了。”夏夏道:“是什么鸡做的?”

        “是首都养大的鸡,首都买来的油,首都人制作的配方。专门走薄利多销,日进金斗的路数。”余元指着服务员开出来的小票,笑道:“等我去了首都,也要开一家这样的店。”

        夏夏以为她说的是炸鸡店,殊不知余元想自己做一家连锁饭店。她们又聊了一会,夏夏便惭愧起自己没有什么梦想,李丽梅要读书,余元要开连锁饭店,连黄画眉都要生孩子赚钱去首都。

        于是,她说道:“等我攒够了钱,我也去首都看看。”

        “那可不容易。”余元忽然拉下脸,“过路费就要八万八。”

        服务员将她们面前的骨渣收走,夏夏看余元将那张价格50元的小票一并丢到垃圾堆里。她笑了笑,没有说话,整个人焦急地盼着李丽梅的出现,甚至她希望看到一个并不富裕,穿着洗得发白衣服,走在人群中闪闪发光的李丽梅。

        “夏夏。”余元凑过来道:“做我的女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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