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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4章 万能细胞


因此他们也就完全相信了这件事情。

        可是现在,他们竟然发现自己是被人骗了?

        当即就有两个看不惯李若朝那副柔弱神秘的样子的女学生特地走到她面前大声说道:“该不会是有些人得了癔症吧?没有男朋友也给自己幻想一个出来?”

        “很有可能哦,怕被人发现了,还污蔑一个被人抢了的事情,多叫人同情。不过咱们文学系也不是没有男生,何必这么不要脸呢?”

        李若朝脸上已经彻底挂不住,愤怒的吼道:“你们在说谁?有本事就光明正大的说!”

        “哎哟,我们就光明正大的说,怎么了?当然就是我们堂堂文学系的系花,找不到男朋友非要给人家泼脏水的你啊?除你之外,我们其他人可做不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情。”那两个女生嘲讽调笑的说道。

        “你给我闭嘴!”李若朝嘶吼着扬起了手掌,整个人极为愤怒,完全没有平日里优雅的气质。

        那两个女生也没想到李若朝竟然会动手,立刻尖叫,四散着跑开,一边跑还一边叫道:“李若朝你是不是疯了?”

        “快去叫老师,快叫老师!”

        林栀和师姐一路狂奔到实验室,实验室里面已经挤满了人,除了平时干活的师兄师姐,就连他们医学系的校长和副校长都带着人过来了。

        一见到人过来,老师一把拽住林栀的手,把它带到一个玻璃培养基面前,“林栀同学,听说这个是你培养的吗?”

        林栀茫然的点了点头,师姐前几天有事请假,让她帮忙制作了几个培养基,这并不是多难的事情,她也就顺带练了个手。

        可是即便过程出错,也不至于会吸引来这么多位大佬。

        老师翻开她手写的实验报告,皱着眉头问道:“你能不能把这次的时间给我们再重复一遍?这过程中有没有加入什么这上头没有的东西?”

        “老师这是出了什么事吗?”林栀提心吊胆的问道。

        满头白发的校长笑着过来拍了拍老师的肩膀,“老刘啊,你也别着急。先跟孩子说一下是咋回事,可别把孩子给吓着了。”

        老师脸上严肃的神色未变,但是口气却温和了不少,“林栀同学,我们发现你这培养出来的细胞,是万能细胞!”

        说到万能细胞的时候,平日里严肃的老师眼睛都亮了起来。

        师姐更是吓得腿都软了,将半身的重量都靠在林栀肩膀上。

        万能细胞,就是仍然能够具有胚胎干细胞功能,可以分化成其他组织细胞的未分化细胞。简单来说,原本血细胞和皮肤细胞都是由同一种细胞分化的,而分化之后的细胞是无法再回到原始干细胞状态。

        可是如果能攻克这一难关,将普通容易得到和培养的细胞转化成原始干细胞,也就是万能细胞。

        那么将万能细胞和克隆技术相结合,它就可以被诱导培养成病人所需的器官组织。

        比如心脏肾脏移植,就再也不用担心其他异体细胞移植的排异反应。还有骨髓细胞和血细胞,也都是能够挽救无数病人生命的希望。

        如果他们真的能够在实验室里面发出一种万能细胞,他们能够拯救的病人何止成千上万!

        所有人的视线都盯在了面前瘦瘦小小的姑娘身上,满是期待。

        林栀紧张的咽了口唾沫,“我,我不知道……”

        虽然说着不知道,但是她的心里是有了一个猜想的。

        在制作培养基的时候,她用的是空间里的鸡煮的鸡肉汤,煮汤的水自然用的也是灵泉水。

        灵泉水对皮肤有着极为明显的修复作用,可她没想到,被高温烧开过的灵泉水,对细胞竟然还能够有着同样的诱导作用。

        “没有关系,小同学不要怕,你就算不记得放了什么东西也没关系。只要能够把实验重复一遍,我们再看看能不能重新培养出来,就能够知道里面究竟多了什么东西。”老校长和气的说道,不过同时他又话音一转,“但是小同学你也知道,万能细胞这件事情事关重大,我们打算送你去细胞研究所重新培育这份细胞,你看看行不行?”

        老校长虽然是问句,但林栀明白这里并没有她拒绝的余地。

        而且万能细胞的重要性,她也十分清楚。

        因为哪怕是在后世,几十年之后,她也没听说过哪个国家真正研制出了能够投入应用的万能细胞。

        那也就是说,如果自己能够帮着国家把万能细胞研究出来,不仅能够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病人,就是对国家的科技发展,都是有着极大的作用的。

        林栀点了点头,“好,但是我能不能给照顾我的老奶奶打个电话?我怕她担心。”

        “当然可以。”老校长爽快的答应了下来,还给林栀留下了足够的时间收拾被褥,会有专车送她去密闭的生物研究所。那里面除了不能和外界交流之外,其他东西都是按照最好的配备。

        林栀将电话打到了陆时尧的办公室。

        陆时尧原本的生意重心是在穗城的,如今即便已经下了改革开放的号召,但早就已经偷偷摸摸有了经验的穗城,比起其他地方还是更加有潜力和商机。但如今为了她的中央厨房,陆时尧这几个月几乎把事情都交给了金发财,一心铺在了中央厨房的半成品制作上。

        京市地方拥挤,陆时尧并在宣德门郊区的位置低价拿了一块地,在那里建起了工厂。大概是因为手底下有足够的装修队,工厂建立倒是没花多少时间,只是为了控制品控的机器倒是不容易弄,费了不少钱和力气才弄到两台二手货,半个月前才投入使用。但效果的确比人工制作的,误差要减少了许多。

        陆时尧觉得这钱花的值,林栀却总觉得自己耽误了一代霸总在商业帝国的发展,颇有些愧疚。

        “陆哥,我跟你讲件事情。”

        “怎么了?想点什么菜?”陆时尧温和带着点笑意的声音,从电话线那边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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